夏县县人民法院为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劳动者权益依法及时得到保护,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法制氛围。该院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和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促进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对企业,尤其是企业经营者和劳资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于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伤害赔偿案件,实行“三优先”即审查立案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给付优先。同时对伤残较重的劳动者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并由立案庭指定一名接待人员,实行全程导诉。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争取在15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审结;对于争议相对较大的也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争取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三是创新司法方式,建立“诉前调解、暂缓立案”新机制。该院对有调解可能的涉及拖欠工资等纠纷,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先行调解的特点、优势以及诉讼风险,如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只做立案预登记、暂缓立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启动联动调解机制,有关调解组织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对当事人的纠纷调解成功,法院再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能简不繁,能调不判,不让当事人多花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