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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项措施力促案件质量提高

  发布时间:2009-07-31 17:06:25


     今年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司法为民”为目的,多管齐下,狠抓案件质量工作,出台五项措施,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一是明确评查标准,细化评查内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适用法律情形、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归档等环节明确了扣分的情形与标准;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行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本院审、执结的所有案件实行逐案评查。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本院决定再审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

    二是创新评查程序,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庭室交叉评查和集体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原则。业务庭办结的案件,于次月起五个工作日内组卷交评查小组评查,业务庭当月送评案件,评查小组必须当月评查完毕;评查小组评查后每月定期组织各庭室进行交叉评查,互相查找问题,同时每季度由评查室组织全院法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评查,集中查找各类案件具体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促进审判质量提高。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动力作用,该院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评优、管人用人三个方面挂钩,不断强化干警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建立意见交流制度。对每次评议的情况,特别是被评议为不合格,该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要将案件评议情况与部门负责人和直接承办人谈话,反馈评议的信息,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

    五是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内部交流学习,认真分析讲解案件存在的问题发生的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做好审判工作的总结,吸取经验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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