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围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快捷处理涉农纠纷。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设“绿色通道”,采取法庭代办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并行的多渠道立案工作模式,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的农民原告和申请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免交。
二是加强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切实履行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通过协助健全调解网络,个案指导、观摩庭审、配合调解等途径,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水平,逐步形成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的“大调处”格局。
三是开展“群众说事日”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选派11名优秀法官积极参加“群众说事日”活动,每月的五号、十五号、二十五号入村了民情、解民忧、化民怨、赢民心。自开展“群众说事日”活动以来,该院入村法官共化解基层矛盾11起,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称赞。
四是健全涉农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信访程序,实行领导定期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变上访为下访,力求息诉止访,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涉农案件的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帐,积极走访,包案到人,化解矛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户,积极落实帮扶措施,并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稳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真正做到使信访接待更加亲民,案件审理更加便民,法院工作更加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