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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建立“五项机制”规范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2-10-22 11:32:45


    夏邑县人民法院把警车管理作为法院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五项机制”,逐步加强了公务车辆规范管理力度。由于管理措施到位,该院连续多年均未出现因车辆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和不良影响。

    一是公务车辆统一调度。本院所有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由行政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需要用车的部门,须提前向行政科申请,由派车人员填写派车单,并载明申请用车人、出车事由、里程数等事项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车辆返回后,由驾驶员与用车人共同确定里程数,共同在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室。

  二是安全知识定期讲评。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讲评会,除学习相关文件,对全院的警车管理、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时时敲响安全警钟外,还邀请交警支队相关人员对专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术以及酒驾、醉驾等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三是公务车辆定期检查。要求公务用车专职驾驶人员在公务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时,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车辆健康上路。

  四是驾驶员天天考勤。实行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考勤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以作息时间为准),其它活动另行签到。每日考勤签到由行政科负责,因工作需要在外执行公务,不能准时签到的,电话向派车人员说明事由,并办理补签手续。迟到、缺勤一次扣发当月车勤补助。

  五是“油料监督员”跟车加油。驾驶员出车必须带“派车单”,需用油料时,驾驶员凭“派车单”到“油料管理员”处开据“加油单”,由“油料监督员”专门跟车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司机不得自行加油。“油料监督员”每次随车加油时须做好加油登记,每月底将本月各车辆加油数量、油价、行驶里程等,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科室领导。

  六是违规违纪从严查处。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凡发现公车私用、随意停放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予经济处罚。用车人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事故的,不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警车驾驶员违规使用公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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