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冬日的早晨显得格外冷。早上8点上班之后,林运升院长亲自带领部分院领导和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为五个基层人民法庭配备的电冰箱、热水器、微波炉逐一送到每个基层法庭干警手中。
近年来,夏邑县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关心和支持下,五个标准化基层法庭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的改变了基层法庭的办公环境。然而,标准化法庭建成后,由于经费等多方面原因的制约,法庭内部装备配备尚不齐全,一定程度上给干警的生活工作带来不方便。2012年11月5日,省高院出台了豫高法〔2012〕399号文件,决定为全省基层人民法庭配备一台电冰箱、一台电热水器和一台微波炉,改善基层人民法庭的生活工作条件,为基层人民法庭法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文件下发后,夏邑县法院党组迅速贯彻落实,积极筹措资金,将为五个基层人民法庭配备的电器于11月26日全部购置到位。11月27日早上,林运升院长带领部分院领导和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电冰箱、热水器、微波炉逐一送到每个基层法庭。
在会亭法庭,林运升院长和法庭干警一起将配备的电器一件一件抬到干警厨房。看到洁净的干警厨房,林运升院长动情地对会亭法庭庭长张艳说:“基层法庭生活相对院机关确实是苦了些,但是经过几年的建设,法庭的硬件设置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在省院又为每个法庭配备了必要的生活电器,干警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解决了干警生活工作的后顾之忧。法庭干警就要埋下心来,扑下身子,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听了林运升院长语重心肠的讲话后,会亭法庭的干警纷纷表示:一定会牢记林院长的嘱托,继续发扬不怕吃苦、不怕艰难的精神,坚守岗位,积极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取得更好的业绩,为法院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