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矛盾叠加、纠纷多发的社会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进入法院, 面对大量滋生的复杂敏感的各种矛盾纷争,夏邑法院清醒地认识到仅仅依靠法院自身依法公正裁判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化解,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治、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协调解决。该院积极主动融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一是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法院工作,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重视、领导、支持与配合。
二是与信访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沟通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的配合与支持。 通过所在村委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化解其怨气、解开思想疙瘩,想方设法把信访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主动邀请司法机关、村委会干部及农村族老、经济能人等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在当地有影响的人参与调解,沟通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开设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弱势群体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一站式接待受理。
五是发挥社会法庭作用,借助民间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我院在24个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法庭,从当地具备一定威望和知名度的普通群众中选任社会法官,以社会法庭为依托,抓住社会法官依据善良风俗、传统道德、乡土民情等“柔性”力量进行纠纷调处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从而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通过多元化解手段,该院成功多起化解涉及土地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信访案件。2013年,夏邑法院将坚持采取多元化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把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合理运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纷争;善于运用村规民约、风俗人情等传统约束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