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第四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2012年12月25日,该院审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被告人并及时履行了义务,为农民工讨薪23000元,受到了农民工交口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彭道义在被告洪绍振处务工,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工资23000元,被告并于2012年1月22日为原告出具欠款欠据一份。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尚欠原告工资23000元至今未支付。夏邑县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后,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并多次与被告联系沟通,耐心向其讲理、讲法,促使其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一天将拖欠农民工23000元的工资如数送到法院。
当夏邑县法院王集法庭的法官将标的款亲自送到农民工手里时,农民工兄弟感动的热泪盈框,激动地说:我没有这个钱根本没钱回家过年,感谢法院为我们做主,让我们今年没有白忙活,谢谢法官,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