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判后息诉工作,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判决书后附“法律链接”。在每份判决书后把判决的法律依据的条文附上,让当事人知道法官判案的依据,明白自己官司输在哪里或赢在何处。该院要求裁判文书后必须附有法律链接,未附法律链接的,庭长及主管院长不予审批。
判决书后述“知心话”。判决书后加法官“知心话”,法官“知心话”从情理入手,从道德规范,到人情世故,进一步做好息诉劝导,尽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安定。
释明法律术语引用“大白话”。针对法律知识较少、诉讼能力较弱的群众及没有代理辩护律师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讲解,和当事人一起认真分析官司输赢的原因,使诉讼群众明白判决中法律术语的含义,做到输赢都心里明白。
执行实行“备忘录”。在结案后执行法官主动将判决信息录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对于给付之诉,属于移送执行的,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属于其他案件,依据判决生效时间,在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捎口信的形式通知权利人,提醒其及时主张权利,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