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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三评查三通报”审判质效稳中有升

  发布时间:2013-06-25 10:00:23


    夏邑县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坚持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为核心,通过构建“三评查、三通报”审判管理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审判管理模式。今年以来,共计审结案件826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70%,简易程序适用率71%,各项基础指标稳中有升。

    “三评查”一是着力抓好案件常规评查。下发《关于做好常规案件评查的通知》,统一制作评查表格,统一评查标准,内容涵盖审判程序、裁判结果、审判效率、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所有被评查的案件均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并归入干警执法档案,做为干警晋升、评先的依据。二是重点抓好改判、发回重审、重大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对改判、发回重审、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实行一月一评析和逐案通报制度。审判人员针对改判、发回和信访原因,认真写出评查报告,查找原因,深究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评析,通报全院。三是突出抓好裁判文书评查。对法律文书实行一季度一次评查评优制度。每半年组织审委会委员对法律文书进行一次随机抽评。随机抽取承办法官文书,对文书进行打分,选出最优秀的文书和最差的文书分别进行奖励和处罚。

    “三通报”:一是办案进度通报。由院审判管理公室按统计月编发收结案件进度表、统计分析,将各项审判工作数据向院领导和部门通报;二是案件审限通报。在案件流程管理上主要通过个案的收、结案计算实际办案时间,对办案效率低下、拖延办案致使时间超期和临期案件的审限进行通报和预警通报;三是案件评查质量通报。对于已经办结并报送结案的案件,限一月内装订完善案件卷宗送审判管理办公室个案检查,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格次鉴定,对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按办案部门通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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