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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注重”助推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3-07-01 16:32:39


    夏邑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注重抓好五个方面,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在该院审结的1048件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100%,无一错案,取得了良好成效。

  注重业务学习。为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除不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参加院内统一学习外,还有计划、分步骤地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法院或相关的业务培训地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分析研究案件的水平。

  注重流程监督。自案件立案之日起,立案庭即与各业务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密切联系,抓好随机分案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的流向录入电脑,做好案件跟踪监督。当案件在法定期限结案期一定时间内尚未报结,通过电脑即可将案件一一查明,立案庭即向各承办人员发出催办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

  注重案件合议。明确合议庭工作规程,包括阅卷审查、庭前会议、证据交换、调查取证、庭审工作、宣判送达等,并抓好各环节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要求合议庭成员在合议案件时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案件质量意识,克服合而不审。

  注重质量把关。对近两年来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再进行一次逐件的评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另外对裁判文书实行了院长、庭长逐级签阅把关制度,让院长、庭长切实依法履行监督、审核职责,强化了裁判文书说理性,增强裁判的公信力,做到办案质量、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同步提高。

  注重责任落实。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和本院评查有问题的案件,在找准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审判委员会确定问题属性及大小,由审管办进行通报,政治部根据绩效考核办法扣罚相应的考核分。对确认违法审判的案件责任人,由监察室对照最高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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