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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发布时间:2013-08-05 11:52:37


    为加强执行案件管理,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使执行工作全面步入了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319件,执结率90%,当事人满意率逐步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实行统一立案。凡未经立案庭统一立案的执行案件,一律不得进入执行程序。特别是对中止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请执行的严格审查把关,凡不具备执行条件的,不准许进入执行程序,防止出现相关案件受理后再中止的恶性循环。其次严格案件合议。执行员坚持做到对每起执行案件,合议庭都要认真合议、严格把关,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以及被执行人的不同情况,由合议庭制定相应的最佳执行方案,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报庭长、执行局长、主管院长决定。三是妥善中止案件。在执行中止裁定作出前,执行人员须做到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手段、穷尽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调查核实财产的情况和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不同意中止执行,则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四是强化诉讼保全工作。书面告知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权利,引导当事人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在案件处理中,审判人员认为必要时,依法主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遏止各种逃债、躲债行为,确保后期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还完善激励措施。将执行和解率作为绩效考评制度的重要指标来抓,将其纳入执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初步建立起以执行到位率为核心,以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为重点的执行工作综合考评机制,以此强化执行人员的执行和解意识,提高执行和解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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