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力度,通过找准“五个切入点”,建立起了各司其职、多元监管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272件,服判息诉率85%,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70%,审限内结案率100%。
以监管为切入点,完善监督管理领导机构。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纪检、政工、立案、审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案件评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研究制定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同时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落实。
以评查为切入点,实行发改案件全部检查制度。按照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在对所有审判执行结案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有瑕疵的案件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坚持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实行全部检查制度,逐案分析产生原因,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以通报为切入点,建立案件问题应对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各业务庭、基层法庭和法官个人建立详细的案件质量台账,分别记录其结案数、改判数、发回数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一季度一通报。对容易出现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则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具体的应对策略,并制定指导性意见规范审判执行行为。
以奖惩为切入点,实行奖优罚劣。坚持精品案件的表彰与质量瑕疵案件的处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对评查出的问题,按案件瑕疵的大小,对承办法官进行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对评查出的较好案件,则加大表彰力度,并由评查组给予详细点评,供全院法官学习。
以考核为切入点,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法官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与案件质量挂钩制度,在每年的法官考核、考评以及每次的法官晋职晋级中,均将案件质量与效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发生违法违纪审判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