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男,1980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现任夏邑县人民法院王集法庭助理审判员。自2006年到夏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距离县城10余公里的王集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7年来,他共审理民事案件500余起,无一发还改判,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由于工作出色,他先后被授予“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坚持学习 强化素质
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把民事审判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作为民事审判的根本目标。
他深深懂得“业精于勤而荒于嬉”的道理,不论工作如何忙,都要挤出时间学习,从不放过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参加院机关每周五的业务学习研讨会,并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勤于思考,把法律理论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注重社会效果。加强学习,适应新的工作面对审判工作新机制,首要任务是学习。是面对审判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注意学习探讨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以适应时代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今年5月31日,在商丘中院组织的民事审判法官业务知识测试中,李俊峰同志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注重调解 解决纠纷
李俊峰同志在审理案件时注重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做到“三抓三放”,一是抓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而是抓庭审过程,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三是抓庭后调解,让双方放下后顾之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李俊峰同志每年办理案件的调撤率都在85%以上。2011年,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调解能手”称号。 如原告丁某诉被告王某一案,李俊峰法官首先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分析了案情,并于受理案件的当天前往王某所在的村社开展走访群众,得到证实:丁某与王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王某母亲一直卧病在床,前几年在外打工挣到的钱几乎用于母亲治病,只是近几年王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很少寄钱回家了。当李法官来到王某家时,无母亲照顾的孩子坐在阶岩石上吃着用开水泡的剩饭。掌握情况后,在村干部的参与下,带上王某及孩子来到丁某的娘家,一方面与丁某单独座谈,从两人的婚姻基础谈到王某挣钱给其母亲治病、从亲情谈到两个无母亲照顾的孩子坐在阶岩石上吃着用水泡剩饭的场面,从王某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到王某的悔过自新的态度,打动和感化丁某;一方面与丁某的母亲座谈,把王某挣钱为其母亲治病、孩子无人照顾的情景、王某悔改态度进行了交流,得到了老人对王某的认可,利用老人的力量劝导丁某;一方面组织孩子接近感化丁某和外祖母。通过多方的努力,打动丁某母亲的心,让丁某产生了思想上的动摇时,李俊峰法官及时组织了调解。李俊峰法官引导剖析他们的婚姻基础,严厉指出王某重男轻女思想的错误,分析离婚给孩子造成的伤害。王某诚肯地向妻子承认了错误,表明了改正错误的决定,在村干部和丁某父母劝说下,丁某原谅了王某,拉着自己的女儿回到王某家中。作为一名法官,应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思想。法官应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及时去做当事人的工作,通过讲道理,以情动人,最终感动当事人,维系婚姻,避免家庭破碎,挽救这个家庭的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又如原告彭某某诉被告洪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工资23000元,并且为原告出具欠款欠据一份。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尚欠原告工资23000元至今未支付。李俊峰法官接到该案件后,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这是拖欠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啊。并于受理案件的当天就到被告的家中做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的对其讲解法律和政策,但被告就是不给付原告工资。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后,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并多次与被告联系沟通,又耐心向其讲理、讲法,促使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3天将拖欠农民工23000元的工资如数送到法院。当李俊峰法官将标的款亲自送到农民工手里时,农民工兄弟感动的热泪盈框,并且说,没有这个钱根本没钱回家过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做主,让我们今年没有白忙活,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廉洁自律 恪守本分
李俊峰法官经常告诫自己:我们每年经手的案件可能百余起,但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打这一场官司,我们要对得起法律、对得起当事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原告程某某、刘某某等五人诉被告安徽省亳州市长兴运输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被告孙某某、第三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亲属刘某某在该事故中死亡,在原告看来就好像天塌下一样,其死亡确实为其家庭带来无可挽回的后果,原告则扬言被告如不赔偿要上访。经多次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合议庭就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判决,但宣判后,作为主审法官的李俊峰仍未放弃调解,由于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说理分析透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又有了重新认识,经多次努力,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收到赔偿款后,内心得到了及时抚慰,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事后,程某某某到法院感谢并留下1000元钱,被他婉言谢绝。
多年来,李俊峰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