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无辜麻雀被毒害 非法狩猎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25 15:47:57


  10月23日,夏邑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7日,被告刘某采用毒药拌玉米芯的方法在夏邑县曹集乡垃圾处理厂院内毒死野生动物麻雀179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方法狩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方法狩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89929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