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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推行“分类旁听”寓教育于公开

  发布时间:2013-12-05 16:58:55


    夏邑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选择典型案件类型,推行“分类旁听”制度,以旁听促公开,以旁听展开法制教育。该制度实施以来,共组织“分类旁听”9次,参加人员176人,充分发挥了庭审示范教育作用,有效推进了司法公开常态化、广泛化。

    首先与县纪检部门联合,组织辖区个别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乡镇负责人、村委负责人及本院重点部门和岗位上的干警,旁听职务犯罪的庭审,通过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时刻提醒自己警钟长鸣。其次与周边学校定期联系,组织在校学生旁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案件的庭审,以真实生动的案例让学生们更直切的感受法律的威严,更深刻的认识犯罪对本人、家庭和他人造成的危害。三是针对 辖区工业区内企业、施工项目众多,个别企业拖欠、拒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企业负责人、包工头等旁听恶意欠薪案、民间借贷纠纷、担保纠纷及各种合同纠纷庭审。通过庭审现场普法,使其在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深刻认识到自已一旦违法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提高“分类旁听”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分类旁听庭审公开教育长效运行机制,该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分类旁听庭审活动的实施意见》,将适宜旁听的案件分门别类,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组织合适的旁听人员,要求各业务庭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违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等不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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