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三夏”农忙时节,为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夏邑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切入点,围绕快、利、严、便、助五字,大力推行多项便民、惠民举措,着力服务“三夏”农忙。“三夏”期间,共下乡巡回办案31场次,现场调解结案15件,发放法律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执结“涉农”案件3件,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快”即为避免农民当事人延误农活,采取优先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灵活方式,为其快速立案提供条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快收快调快结,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不误生产;利用麦收期间外出人员返乡时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穷尽手段提高执结率,确保他们及时购买生产资料。
“利”即及时要求各业务庭根据“三夏”农忙时节,从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角度,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安排适宜的送达、调查和开庭时间,如利用早饭时和午间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利用阴雨天农闲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等,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
“严”即要求刑事审判法官依法从严加大对盗窃农民生产工具、牲畜、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破坏农田水利等设施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开展送法进村活动,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便”即为方便农民当事人,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对可能影响“三夏”生产的欠款纠纷、赡养纠纷、邻里矛盾纠纷等涉农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将法庭直接设在农家小院或田间地头,就地快速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
“助”即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坚持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公布诉讼须知、风险告知、诉讼费收费办法等,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农民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妥善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