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缺失是当前社会一大问题。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经济往来人们习惯于依赖诚信,很少有人办手续,往往纠纷发生后很难再取证。但是,如果有了手续,即便是夫妻之间有了纠纷,打起官司来,也是“小菜一碟”。6月20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小两口之间打欠条的案件。
张某与司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后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司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80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来,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分道扬镳。分手后,张某多次向司某索要欠款,司某只归还了10000元,下余70000元一直推脱不还。张某无奈之下,只好诉至夏邑县人民法院,要求司某归还欠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司某一共归还张某借款40000元,其余款张某自愿放弃,案结事了。
笔者在法院工作多年,经常看到有人输了官司说“亏”“冤”,这些人有老实巴交的农民,有遵纪守法的商人,也有为人师表的教师……他们打输官司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于他们自己的主张,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法官可以相信他们的人格,可以给他们同情,但是却不能不相信证据,必须依据证据定案。本案中的小两口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经济往来,张某要求司某书写欠条保留证据,看是无情,实则公平。家庭和睦,大家继续生活,万事大吉,矛盾出来了,大家好合好散。经济上有纠纷了,张某拿出证据,事实清清白白,最终放弃40000元,还显得有情有义。如果张某当初不让司某打欠条,本案可能又是一个结果。因此,本案中张某和司某的做法值得大家思考。不然,等到产生纠纷了,大家再想方设法去筹集证据,时机晚矣,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