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夏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当即履行了调解协议,有效防止了可能发生的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事件。
王某等五位原告在信阳市平桥区跟被告丁某打工,经结算被告下欠五原告工资款合计11958元,并出具了欠条。后经五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给付,故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进行调解,但丁某仍以无钱给付为由拖欠。
庭审时,被告丁某拒不到庭,王某等人认为讨薪无门、欲哭无泪,法官也无法当庭调解,更增加了案件的调解难度。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不遗余力的多方打听被告的下落,联系到被告。接下来的几天里,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或者去丁某家中做丁某的工作,最终让丁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并与五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即履行了工资款。王某等人手捧工资激动地对法官说:“谢谢了!谢谢了”。
法官感言:农民工现在还是弱势群体,法院在审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时,要倾注全力,做好调解工作,确保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及时、最大限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