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司法技术室为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保障作用,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激发活力,通过围绕“服务”二字做到“三个提高”,即“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形成了不断开拓创新,保持领先的局面。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司法技术室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干警就司法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探讨,并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找准法院技术室工作与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尽可能的为审判、执行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全方位开展司法技术辅助服务,实现服务无盲区。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该院司法技术室从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大局出发,把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到全年工作中去,对在审判和执行中需要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业务的,实施全程公开,同时不断加强部门协调,妥善处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与审判执行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技术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提高服务效率。近年来,该院技术室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需要委托鉴定的案件也同时出现了“数量多、新类型案件多、一案涉及多个鉴定机构、鉴定周期长”等“三多一长”的特点。为有效缓解这些问题带给审判工作的压力,适应案件快速增长的需要,该院司法技术室进一步提高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的督办效率,加快鉴定工作的流转速度,缩短鉴定周期,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部门与审判、执行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