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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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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何茂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为充分维护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发放退赔款项,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在公安机关报案且在审计报告中登记的何茂云案集资参与人。 二、公告时间: 1、期限:自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夏邑县东环路与一环路交叉口北20米路西尚客优酒店会议室。 联系方式:0370-6555977 四、所需材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集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村委、居委会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受兑付人提供能正常使用的本人Ⅰ类银行卡号。 五、兑付政策: 1、依法依规,按照司法审计结果以息抵本、按人核算、按比例兑付。 2、对司法审计结果有疑议者,应在登记期内提出,交处置组处置,过期不予受理。 六、兑付方式: 本次登记公告结束后以银行转账方式集中兑付。 七、其它事项: 1、前来登记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按次序排队。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处置工作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受害人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书面向处置工作组提出。 4、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逾期登记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冒领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8日
·2022年1-6月,夏邑法院行政案件共新收68件,较去年同期的49件,增幅38.7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2年1-6月,夏邑法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68件,其中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序号 案由 2022年1-6月新收(件) 2021年1-6月新收(件) 增幅1 行政征收 7 1 600%2 行政处罚 17 17 0%3 行政登记 15 12 25%4 行政行为 12 7 71.43%5 行政强制 6 7 -14.29%6 其它 11 5 120%二、通过对2022年夏邑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分析,呈现出如下特点 (1)行政征收纠纷增幅明显。    一是我县法院今年发起向公众展开司法援助活动,鼓励法官走进社区、走进乡镇对辖区内民区进行普法宣传、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导致民众维权意识增强、诉求欲望空前高涨,二是夏邑主城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进入尾声,城市化进展迅速,以曹集乡政府、城管镇政府为被告的房屋征收与拆迁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案件分布行政管理领域广泛,类型多样   夏邑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分布行政管理领域广泛, 涉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行政等管理领域。但案件分布的管理领域仍主要集中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管理领域。受理的行政案件类型多样,涉及行政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行政事实行为、行政赔偿、行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3)当事人对起诉条件把握不准,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占比较大。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强化了诉权保护意识,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人民群众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但与此同时,一些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行使诉权的能力不足,所提诉讼不符合行政起诉条件,以及滥用诉权、浪费司法资源的现象仍然较多。对不具备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2022年上半年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占比36.76%。裁定驳回起诉的主要原因有: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原、被告)主体不适格、当事人就同一诉请重复起诉、所诉行政行为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起诉事项没有经过法定复议前置程序处理 对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内部行政行为起诉、少数业主对涉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起诉、前置基础性合同未解除直接对后续颁证行为起诉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轨道内平衡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 把依法治理与推进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地方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恪守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行政法治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标准和程序用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程序正当性和规范化程序正当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和保证, 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行政机关要全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程序正当。一是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按照法定的各项程序环节依次进行, 杜绝出现遗漏程序、颠倒程序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重视正当程序的运用, 在作出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时,应事先告知行政行为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听取陈述和申辩,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阻力和矛盾。三是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风险意识、程序优先意识,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时限、送达等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方式、步骤、时间进行。特别是在做出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权利的行政行为时,必须出具书面决定等法律文书,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权利,养成办事讲程序的执法习惯。3、加强府院联动。   促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机制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加强政府部门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络,实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深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形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工作合力,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特别是对于涉及政策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群体性利益问题,通过裁判难以实质性解决的行政争议,力求通过协调化解。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建议和“白皮书”公开工作。扩大司法建议使用范围,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建立司法建议的监督和回访制度,切实增强司法建议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助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发挥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导作用。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群众聚集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1年8月4日起,夏邑县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进行立案、申诉信访。 一、网上立案、交费。请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二、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雪枫路西段夏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材料”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三、倡导通过线上调解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诉讼交费、退费等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诉讼交费、退费事宜也可拨打0370-6270696进行咨询。 五、网上申诉信访。请登录http://ssfw.hncourt.gov.cn/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申诉信访模块”,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六、电话和邮政信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拨打夏邑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电话(0370)3031370,或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雪枫路西段夏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办公室。 特此通告 夏邑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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